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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法院举办劳动争议专题新闻发布
富源法院举办劳动争议专题新闻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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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正良  发布时间:2015-09-17 11:33:54 打印 字号: | |

6月24日上午,富源县人民法院举办劳动争议案件专题新闻发布会,云南日报、春城晚报、曲靖日报等省市媒体及驻富源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了发布。

“近年来,富源县人民法院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的教育、引导、示范功能作用,不断推动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化运行,切实维护着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正常生产生活。” 杨德昆介绍,2014年以来,富源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251件,审结214件,其中调解结案43件。从该类案件审判情况看,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呈逐年增长趋势、案件结案率低、调解率低以及执结率低成为审理该类案件的主要特点。同时,案件还反映出以劳动者起诉用人单位居多,一审判决后用人单位上诉率高等特点。

据介绍,劳动争议案件纠纷主要集中在四个类型:一是拖欠工资和裁员争议案件;二是劳动合同争议案件;三是社会保险纠纷案件;四是劳动争议仲裁生效案件的执行工作。 从审判情况看,该类案件中涉及职业病鉴定成为突出问题,不少劳动者在起诉时要求职业病认定,大多数劳动者在一定时间段内又在不同企业务工,务工时又没有相应的体检报告等多重因素的相互叠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类案件的审理、调解和执行。

为妥善处理归类案件,审判工作中,富源法院主要采取五方面的措施:一是规范企业裁员行为,稳定就业岗位,严格审查用人单位的裁员行为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对违反《劳动合同法》进行的裁员应当依法认定无效;二是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争议的审理,保障农民工权益,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凡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案件要依法先予执行,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领到劳动报酬;三是灵活采取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措施,对资金短缺但仍然能够正常经营、具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尽量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允许企业继续使用已经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尽可能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劳动者的长远利益;四是构建多元救济体系,保障劳动者权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准确把握社会保险纠纷案件的受理范围。 五是加强综合协调,理顺业务关系,推进劳动争议案件快速化解机制的建立。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的最长支付期限是多少?”“什么是非法用工?非法用工的特征及法律规定如何?”“对保安、门卫、仓库保管员等特殊岗位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加班事实应如何把握?” “劳动争议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分配如何?举证责任倒置有哪些具体规定?”新闻发布会上,徐福明现场解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发布会由富源法院副院长高朴稳主持。

来源:曲靖法院网
责任编辑:刘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