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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法院“一目标、四举措”助推文化建设全面开展
富源法院“一目标、四举措”助推文化建设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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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豪  发布时间:2015-09-17 11:26:34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要求,大力弘扬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干警思想境界和人文素养,富源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文化建设,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制定了一个文化目标即“争创五个一流、打造一个品牌”——一流办公环境、一流法官队伍、一流管理制度、一流工作氛围、一流法院形象,以及知名的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品牌。在此基础上,具体通过四个举措来助推法院文化建设健全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形成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有关部门领导具体抓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格局,从根本上保证了文化建设的顺利实施与开展。

二是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各部门职责。文化建设要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确保取得实效,具体从这五个方面入手:一要加强法院精神文化建设,塑造干警灵魂,以“司法为民”为核心,将核心价值观与审判执行、法院改革及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不同形式的活动来培养干警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二要加强制度文化建设,创新机制,建立健全各项工作管理机制,推动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持续稳步提高,;三要加强文化行为建设,提升法院及干警形象,将各种制度规范内化为干警的自觉行为,规范司法行为,严格司法礼仪,约束业外活动,引导干警崇尚文明、高雅的生活方式;四要加强法院物质文化建设,完善各类审判业务及基础设施建设,秉着“服务审判,方便群众,服务干警”的原则,推动物质文化不断完善;五要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利用一切可用载体来宣传浸染廉政文化思想,深化活动兴廉工作,把廉政文化从八小时以内向八小时以外延伸,发挥干警家属“廉内助”的作用。通过这些具体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富源法院干警各司其职,形成了从上至下,从内到外,积极推进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宣传解释,注重文化建设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文化建设不应只在法院内部进行,内部消化,还需要兼顾社会效应,不断回应社会需求,在日常中加强法院业务工作的宣传解释,及时调整司法宣传方案,充分利用新媒体新平台来展示法院的新风气,从内而外地整体提高司法队伍形象。

四是把文化建设成果纳入问责考核中。富源法院明确,文化建设不是一朝一夕,不是一时兴、“一阵风”,而是需要长期坚持并内化于一言一行的,从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做起,对文化建设各项工作实施问责,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主动创新工作方法,积极作为,营造本部门良好的文化氛围,带领本部门干警切实做好本职工作,把好廉政关。

文化建设既是一项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又是一个庞杂、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长远规划、统筹安排,积极稳妥地推进,形成长效机制,以此来带动富源法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来源:曲靖法院网
责任编辑:刘宗明